跨境服务贸易协议
受托人:美活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號其士大廈3樓308-3G,电话:+852 2150-1266。
委托方:美活平台在线劳务需求方,地址与联系方式以委托方在线登记为准。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所定制的远程商务/劳务任务一事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 委托方委愿意与受托方分享真实商业信息,传递给受众群体商业形象,并同意按美活网所发布的价格预付劳务服务价格,托受托方为其提供市场分析、竞争分析、产品策略、营销策略、运营计划、财务预测并撰写所需商业文书。受托方接受受托方有偿服务的委托,并按后续协商价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时间表完成商务/劳务任务。
第二条 委托内容
-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行业特点,远程提供受委托方所定制的商务/劳务任务。
- 所定制的商务/劳务任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市场分析、竞争分析、产品策略、营销策略、运营计划、财务预测等。
-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反馈和意见,对受托方的商业文稿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条 协议期限
- 本协议自在线下单后,经过受托方对任务或项目的了解,双方以协商后、书面确认价格以及交付使用的时限执行,所需的定制劳务服务在交付之日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止。
- 受托方应在协议生效后的三日内对商务/劳务任务大纲或初稿进行确认,并在委托方反馈后的7日内完成修订稿。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 委托方根据协商书面确认商务/劳务任务为结算价格,如果受托方对其服务价格有优惠、折扣或变动,应当以最新价格为准,受托方提供的电子发票,多退少补。
第五条 保密条款
- 双方应商务/劳务任务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若受托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所定制商务/劳务任务,应按每日协议总金额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 若委托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费用,应按每日逾期未付款项的5‰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
- 若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所定制的商务/劳务任务及其文稿不符合委托方要求或存在重大错误,受托方应免费承担修正,委托方将承担由此给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 本协议为电子版协议,一经委托确认及付款后以上的条款即成为跨境服务贸易法定有效契约。未尽事宜,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协议法》,《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